一、如本人收到的离校通知单上“图书馆”一栏已经盖上“图书馆业务专用章”,就说明你的“图书馆离校手续”已完成,无需再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
二、如本人离校通知单上“图书馆”一格未盖“图书馆业务专用章”,说明你或有“图书没归还”、“欠图书超期滞纳金”、“电子版论文未提交”等,则须持“离校通知单”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
三、办理方法指引:
1、借的书丢失了,怎么办?
(1) 毕业生如借阅的图书丢失或找不到的情况,应首先持本人“一卡通”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图书自助借还机查询所借图书的详细信息,请工作人员办理延期,以免再产生罚款,或利用手机图书馆在网上自行办理(但图书已超期则必须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
(2) 如所借图书已丢失或者找不到了,可以请图书馆工作人员查找丢失图书的详细信息,然后自行在网上购买与丢失图书相同版本或新版本的书赔偿,另缴纳5元图书加工费,图书馆将免于3-5倍的罚款。
(3)直接缴纳遗失图书的赔偿金和滞纳金。
2、有同学遗失“一卡通”,被他人利用借了图书怎么办?
(1)遗失了“一卡通”的同学应立即挂失。挂失前,无论是本人还是他人利用该卡借阅的图书都由“一卡通”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2)办理赔偿手续的方法同“遗失图书手续办理。”
3、以上赔偿和补缴图书滞纳金的手续均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4、办理时间与地点
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 8:30-20:00
5、电子版论文未提交,或提交后未通过审核的怎么办?
(1)请在校内登录图书馆电子版论文提交系统(http://lwtj.gcu.edu.cn:8080/)提交你的论文或根据反馈的意见重新提交。
(2) 到图书馆二楼电子阅览室免费提交(推荐)。
办理时间:
上午8:30-11:45
下午14:30-17:30。
校图书馆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