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自购图书资料管理办法(内附自购图书验收清单样表)
时间:  
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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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经费使用和报销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各单位凡使用学校经费、科研经费等购买的图书资料均属校有资产,产权归学校所有。

二、各单位应将自购的图书资料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好自购图书资料的登记、借用工作。教工调离时的归还工作。借用人在图书资料(含电子出版物)外借期间,如发生丢失或毁损,借用人应按图书馆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三、图书馆负责校内各单位自购图书、软件、光盘等资料的验收和复核,并留存各单位自购图书资料的图书验收清单,作为统计学校图书资产的依据。

四、各单位自购图书、软件、光盘的报销办法:

1.申购人购买教学或科研图书、软件、光盘前,应确认学校图书馆是否已有收藏,无论是外借本还是保留本,如教师需要,图书馆均可办理借阅手续。

2.在没有馆藏的情况下,申购人应先在线上提交自行采购申请,完成自行采购审批流程,否则不予报销。  

3.报销流程及材料:

申购人需准备好以下材料,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1)完成自行采购审批流程的《自行采购审批单》;

(2)自购的图书、软件、光盘等图书资料;

(3)正规购书发票;

(4)与发票金额一致的自购图书、软件、光盘等资料纸质验收清单(请参考附件1)一式两份。电子清单请发到:huangmy@gcu.edu.cn

(5)带着上述材料到图书馆206室办理图书资产验收和审核登记,图书馆审核无误后,在自购图书资料验收清单上加盖图书馆业务公章。

(6)申购人持《自行采购审批单》、《日常报销单》、购书发票和已经通过图书馆审核登记盖章的验收清单到财务处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五、各单位自购图书资料借阅与归还办法:

1.自购图书资料经图书馆编目入库后,由图书馆通知申购人到图书馆206室办理借阅手续。

2.借阅办法有两个,一是以单位的名义进行集体借阅(具体管理办法参照《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图书馆集体借阅规定》),二是个人借阅。

3.办理个人借阅时,需带一卡通,借阅时长按照借阅人提供的具体时间为准,若借阅人无法确定归还时间,则默认按照一年为期。

4. 自购图书资料借阅完毕,须及时到图书馆206室办理归还手续。

5.如若超期,须按规定缴纳逾期滞纳金。滞纳金每册每天0.1元。

六、本办法于发布之日起执行。同时2015年5月1日试行的《校内各单位自购图书资料管理办法》废止。

  附件1.自购图书验收清单样表.xls

图书馆

二0二二年四月